通知公告
通知公告
2013年大学生校外门诊医药费报销的通知及注意事项
通 知
经与财务处协商,定于6月8日、9日两天对学生(本科、研究生及南方学院)经校医院医生转诊的门诊、急诊医疗费进行报销。报销的范围为:1、经校医院医生转诊的医疗检查费;2、在校内发生的意外伤害产生的医疗费(需学院开具意外伤害证明)。请各学院通知需要报销的的学生。另附报销医药费领款注意事项。
特此通知!
报销地点:校医院大学生医保办
校医院大学生医保办
2013.6.4
大学生报销医药费领款注意事项
各位同学:
学校财务处已经启用无现金报销系统,所有报销款项必须通过银行系统转入报销人银行卡。请各位同学凭校医院签批完毕的报销单至财务处报销时,务必按以下格式提供转卡银行信息。提供错误信息银行将不予转款。
财务处
2013-6-4